各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22年修订版)》,现开展我院教师科研基本工作量及教学规范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各部门按照《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规范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所列条目及相应分值,结合期初期中教学检查及平时掌握情况,对教师教学规范进行评定。
2. 各部门在教学业绩考核等级评定前完成教师教学规范考核,并将部门《教师教学规范考核汇总表》(附件2)上报我院办公室。
3. 办公室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22年修订版)》中关于科研基本工作量的相关规定,审核教师科研基本工作量完成情况,评定是否达到相关要求,并填写《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基本工作量考核汇总表》。
4 . 教师教学规范考核和科研基本工作量考核结果经我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审定后公示。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