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7


关于印发《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导师考核实施细则(2022年版)》的通知

 

 

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在去年方案基础上修订了《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导师考核实施细则(2022年版)》,已征求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