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双:教授,浙江农林大学法学专业负责人、法学学科建设负责人、法律系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学位。

承担课程:知识产权法、民法总论、合同法、律师与公证制度、法律伦理学等。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等。

科研成果:发表关于大众法制教育的思考、论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合同法中的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研究、论情事变更原则的历史沿革、我国遗产税立法研究、开征遗产税的难点及对策、对遗产税的立法思考、独立董事制度的利弊及立法建议、仲裁员制度的现状与改进论仲裁协议效力论和谐本位的仲裁法制的理论基础、消费者公益诉讼的法理与规则分析、著作署名权的尴尬及对策、关于商标与商业域名权利冲突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完善我国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制度的理论思考、环渤海区域著名商标立法比较与启示、论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基础与原则、论民间融资中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制、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产出对策、基于环境法对消除代际外部性问题的思考、湿地生态补偿方式探讨等论文50余篇,出版《法律基础教程》《国际商事合同法理论与实务》《国际会计法理论与实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适用与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与适用全书》《合同法原理与适用》《举案说法  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原论》《知识产权原理》《现代仲裁制度》《合同法案例教程》《新编民事诉讼法学 》《商法学》《仲裁法导论》《旅游法教程》《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等20余部著作。主持省(部)课题5项、其他课题20余项。

奖励、荣誉: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其他奖励20余项。获得河北省杰出中青法学专家、浙江省法学会先进工作者、浙江省优秀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名师、浙江农林大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等称号。兼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临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