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现将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刘伯茹宣王威

副组长:雷梅珍、汪永奇石杭科

成员:童丽珏、罗马、刘庆顺、刘鹏崇、李巧苗、何芳、孙淑霞、杨慧、彭金玉、闫慧霞、 陈培、俞畅

二、考核方式

考核部门为单位进行,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我院考核工作小组审定考核定级、受理教师异议

三、考核内容与要求

1. 考核内容含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等三个方面。

2. 考核《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2)》附件2《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22附件3),并结合部门实际自行制定的实施细则或评价标准进行。

3. 教师填写《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表》见附件4各部门填写《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见附件5)。

4. 加分项目,须提供佐证材料。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分数填写《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项目分分表》附件6。项目分分表需相关教师每人一份,作为佐证材料附在教师提交的教学业绩考核表后。不提供佐证材料的加分项目不予认定。多人参与的项目,参与人对分数分配有异议的不予认定。

四、考核时间安排

1.20221225日前完成部门核。请各部门自行决定并通知本部门教师上交教学业绩考核表并附佐证材料的时间。逾期未交的佐证材料不再受理。材料弄虚作假者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级。

2.202212 26日我院考核工作小组审定教师业绩考核等级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暨阳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五、其他

公示期内,教师如有异议可实名向我院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由我院考核工作小组受理并进行复审,提出处理意见。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1223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业绩考核办法(2022年)

附件2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2年)

附件3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22年)

附件4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2022

附件5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

附件6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项目分分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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