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是兼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一般从本系教师中聘任,或由学工部从职能部门、其他系部教师中选任。为更好地做到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的有机结合,人文系根据《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班主任聘任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工作职责细则。

一 、认真学习贯彻学院学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思路,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不断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参加文明修身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二、接受系和辅导员的协调,协作做好各项临时性的事务性工作。做好班干部的选拔、使用和考核;参加系班主任工作会议,通报班级情况,交流工作方法。

三、深入学生,调查研究。每月至少走访学生寝室一次,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或班会,每学期至少与10名学生进行谈心交流,并作谈话记录。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困难,特别是帮助缺乏良好学习习惯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和学风教育,经常任课教师及学生沟通,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效。

五、狠抓班风建设引导和鼓励学生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生利用图书馆主动学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

六、协助辅导员协助搞好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做好专业教育引导;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督促工作。

七、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工作:对一年级学生,要“树三风,抓双严”(即树立刻苦努力的学风,严谨活泼的作风和团结友爱的班风,贯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原则);对二年级学生,在抓好专业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信念、纪律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对三年级学生,根据其独立思能力较强,接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特点,引导他们较好地掌握专业基本理论与专业实践技能;对四年级学生,重点是进行毕业就业指导和协助做好毕业就业,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八、对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特殊问题及时反映,妥善处置。完成学院和系布置的其他学生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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