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21〕5号
关于成立“巾帼文明岗”创建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学院“巾帼文明岗”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一、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莉、李叔君
副组长:刘伯茹、宣王威、周洁
成员:孟琳琦、石杭科、雷梅珍、童丽珏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工作规划及工作方案。
2. 组织、协调、管理、检查、考核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3. 调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4. 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事迹。
5. 组织好调查研究工作,学习先进经验,力争将创建工作做好、做实。
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 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布置创建工作。
2. 及时向干部职工传达创建工作会议情况和精神。
3. 向有关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4. 向相关岗位、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创建工作小组
组长:刘伯茹 (“巾帼文明岗”岗长)
副组长:童丽珏
成员:张起俊、李红莉、金兰芬、何芳、刘庆顺、罗马、刘鹏崇、李巧苗
工作职责:负责“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实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台账创建、网站建设及网页内容更新等相关工作。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学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