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系学生请假管理细则
为创建人文系优良学风建设,理顺课程教学管理与校园学生管理,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此细则。
一、学生因病、因事等各种原因无法参加学院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活动时,必须持有相关证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生请假程序为:当事学生自己提出申请,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到学生办备案。
三、学生在请假时间内不需要离校者,由请假当事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系学生请假备案单》,在应请假课程上课前经任课教师审批同意并签字后方能确认为当时课程请假手续完成。该请假备案单任课教师留存联由任课教师留存,学生办备案联应在请假课程下课后第一时间送至学生办。(课程在早上的中午前送达,课程在下午的下午送达,课程在晚上的第二天早上送达。)
四、学生请假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而且需要离校者,由请假当事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系学生请假备案单》,经任课教师同意签字后将学生办备案联交至学生办审批,经学生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
五、学生请假时间在二个工作日(含)及以上,而且需要离校者,由请假当事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系学生请假备案单》向任课教师请假,完成课程请假手续。同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系学生离校请假单》,取得学生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
六、需要请假离校者,必须征得所有课程任课教师和学生办同意后才算完成请假手续。离校时间长于2个工作日时,应想办法完成所有课程请假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者,应通过各种途径征得任课教师知情并同意,然后由班级同学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七、所有请假手续必须本人事先办理,离校者还需征得家长知情同意,并由家长与学生办沟通。不填写纸质请假单不算请假手续完成。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办理者可由班级同学代为办理。除急病或紧急事故等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后补办手续。
八、学生离校请假在1周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学生办备案;1周以上1个月以内,由系党总支书记审批,学生办备案;1个月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学生办备案并报学工部。
九、学生离校请假者,必须按时返校。不能按时返校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后应及时到学生办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应被视作未返校。
十、学生请假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达到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及休学者,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以学院相关规定为主。
人文系
附件: 请假单1:课程请假备案单.docx
附件: 请假单2:离校请假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