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附件1)精神,现将2025年度思政系列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宣传部、学工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方式
思政系列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单列,参照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相关细则和要求,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审定考核等级、受理教师异议。
三、考核内容与要求
1.考核内容含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等三个方面。
2.考核按《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附件2)和《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附件3)等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进行。
3.教师填写《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表》(附件4);各学院(部)、各部门填写《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附件5)。
4.有加分项目的,须提供佐证材料。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分数,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项目分值分配表》(附件6)。项目分分表需相关教师每人一份,作为佐证材料附在教师提交的教学业绩考核表后。不提供佐证材料的加分项目不予认定。多人参与的项目,参与人对分数分配有异议的不予认定。
四、考核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学院、本部门的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工作,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各二级学院和学工部的相关表格、佐证材料、汇总材料一并交到学工部213办公室于润琪老师处,其他相关部门思政课兼职教师材料交到人文3507赵琪娅老师处。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6日,逾期未交的佐证材料不再受理,材料弄虚作假者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级。
2.2026年1月7日考核工作小组审定教师业绩考核等级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2026年1月9日上报暨阳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五、其他
公示期内,教师如有异议可实名向考核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意见,由考核工作小组受理并进行复审,提出处理意见。
暨阳学院思政系列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小组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