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2号

关于调整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
各专业、各部门:
根据学院的要求和安排,为配合学院做好规范和加强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和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成员组成如下:
主 席:汪永奇
副主席:周聪
委 员:石杭科、蓝强、周伯煌、刘庆顺、罗马、李巧苗、何芳、孙淑霞、杨运姣
秘 书:俞畅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关于调整人文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人文学院〔2024〕2号)同时废止。若发生领导分工调整或各部门负责人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