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暨阳学院(2024)5号)有关规定,为规范辅导员考核工作,我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宣王威、汪永奇
副组长:石杭科、蓝强
成 员:分工会负责人、中层干部代表、教工党支部书记代表、办公室代表、教师代表
职责:按照暨阳学院的要求,结合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研究制定辅导员方案,负责辅导员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