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现将2024年度思政系列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组成,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考核方式

思政系列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单列,参照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相关细则和要求,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审定考核定级、受理教师异议。

、考核内容与要求

1.考核内容含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等三个方面。

2.考核按《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2)和《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3)等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进行。

3.教师填写《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表》(见附件4);各学院(部)、各部门填写《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见附件5)。

4.有加分项目的,须提供佐证材料。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分数,并填写《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项目分分表》(见附件6)。项目分分表需相关教师每人一份,作为佐证材料附在教师提交的教学业绩考核表后。不提供佐证材料的加分项目不予认定。多人参与的项目,参与人对分数分配有异议的不予认定。

、考核时间安排

1.请参评教师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51月2日上午9:00之前统一把相关表格和佐证材料交到人文3507办公室,逾期未交的佐证材料不再受理,材料弄虚作假者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级。

2.2025年1月2日考核工作小组审定教师业绩考核等级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暨阳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其他

公示期内,教师如有异议可实名向考核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意见,由考核工作小组受理并进行复审,提出处理意见。


思政系列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小组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业绩考核办法

附件2: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3: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4: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

附件5: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

附件6: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项目分分表+姓名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