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学工部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与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审核、专业公示、学生办讨论确定,现将综合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6日—10月18日,若对此测评结果有异议,请向人文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人:叶老师,电话:87760231。

附件2: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评分汇总表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办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