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刘伯茹
副组长:宣王威、孟琳琦、石杭科、雷梅珍
成员:罗马、李巧苗、张起俊、万泽民、刘鹏崇、李红莉、何芳、张国超、彭金玉、董峰、闫慧霞、童丽珏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分部门进行,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具体实施,我院考核工作小组审核上报。
三、考核内容与要求
1. 考核内容含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等三个方面。
2. 考核办法见附件1《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考核指标见附件2《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表见附件3《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表》;考核汇总表见附件4《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
3. 需提供佐证材料的加分项目,必须提供佐证材料。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分数并填写附件5《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项目分分表》。相关表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提前填好,相关教师每人一份,并作为佐证材料附在教师提交的教学业绩考核表后。不提供佐证材料的加分项目不予认定。多人参与的项目,参与人对项目分数分配有异议的则不予认定。
四、考核时间安排
1.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部门审核。请各部门自行决定并通知本部门教师上交教学业绩考核表的时间,并附佐证材料。逾期未交的佐证材料不再受理。材料弄虚作假者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级。
2.2021年1月11日我院考核工作小组审定教师业绩考核等级并公示,后上报暨阳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五、其他
公示期内,教师如有异议可向我院办公室书面提出,我院考核工作小组受理并进行复审,提出处理意见。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