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教务部通知,我院定于4月20日-5月14日期间进行期中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主要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
1.理论教学检查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课外作业等课堂教学环节质量,以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学方法与效果等方面,并按规定认真填写《暨阳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表(理论教学检查情况)》(附件1)。
2.实验、实习教学检查包括实验、实习开展情况;是否按照教学进度安排进行;学生实验、实习报告是否认真、规范等方面,并按规定认真填写《暨阳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表(实验、实习教学检查情况)》(附件2)。
相关要求:各部门至少完成的课程检查门数:法政系3门(含实践课2门)、文化传媒系3门(含实践课1门)、外语系4门(含实践课2门)、马克思主义学院3门。
(二)课堂教学:学院院长、总支书记、副院长、总支副书记、系主任、专业(课程)负责人、教学督导要深入课堂,开展听课活动,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要求每人至少听课3次,并按规定认真填写《暨阳学院听课意见反馈表》(附件3)。
(三)师生座谈会:为进一步了解教师教书育人情况、学生学习状况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学生座谈会,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老师参加,了解和收集学生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形成反馈意见。请各部门提前做好师生座谈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座谈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并邀请院长、总支书记、副院长、总支副书记及辅导员参加。
我院组织学院层面的师生座谈会,参会人员:我院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1-2名、教学督导组长以、辅导员、学生代表(要求学生代表提前在学生中征集意见和建议)。
我院师生座谈会时间:2021年4月21日(周三)晚上18:30分;地点:人文3502。
二、专项检查
各部门及我院教学督导组对本学期学生作业进行专项检查,各部门作业检查自行安排,我院教学督导组作业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网上评教
期中学评教及教评学活动由学院办公室、学生办公室联合开展,并做好总结工作。
(一)评教学生
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员名单生成时间:4月19日至4月22日(第8周),由人文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生成。
(二)评教时间安排
1.学生教学信息员评教时间:4月26日8:00至5月9日24:00(第9-10周)。
2.教师反馈时间:5月10日8:00至5月16日24:00(第11周)。
3.学生教学信息员查询反馈结果:5月17日起查询教师和学院(部)的反馈结果。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检查,于5月14日下班前将检查报表、部门总结材料(附件1、2、3、4)(含电子版)交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张国超 联系电话:87760123(9200123)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暨阳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表(理论教学检查情况).doc
附件2:暨阳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表(实验、实习教学检查情况).doc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听课意见反馈表.doc
附件4:人文学院各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doc
附教务部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全面掌握我院教学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8-11周(4月19日至5月16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
各学院(部)检查至少10门课程(含实践课4门)。
1.理论教学检查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课外作业等课堂教学环节质量,以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学方法与效果等方面,并按规定认真填写《暨阳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表(理论教学检查情况)》(附件1)。
2.实验、实习教学检查包括实验、实习开展情况;是否按照教学进度安排进行;学生实验、实习报告是否认真、规范等方面,并按规定认真填写《暨阳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表(实验、实习教学检查情况)》(附件2)。
(二)课堂教学
各学院(部)院长、副院长、总支书记、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要深入课堂,开展听课活动,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要求每人至少听课3次,并按规定认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听课意见反馈表》(附件3)。
(三)师生座谈会
各学院(部)要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进一步了解教师教书育人情况、学生学习状况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学生座谈会,邀请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老师参加,了解和收集学生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形成反馈意见。
二、专项检查
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本学期学生作业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网上评教
(一)评教学生
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教学信息员。2017级不做要求,由学院(部)按实际情况组织评教。
(二)评教时间安排
1.学生教学信息员评教时间:4月26日8:00至5月9日24:00(第9-10周),学生教学信息员评教操作流程见附件4。(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登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2.教师反馈时间:5月10日8:00至5月16日24:00(第11周),操作流程见附件4。(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登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3.学生教学信息员查询反馈结果:5月17日起查询教师和学院(部)的反馈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做好评教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教学信息员和教师,让师生充分了解教学信息员评教工作的意义,做到客观、公正、真实。
2.各学院(部)要实时掌握评教进度,督促师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和反馈,逾期将不能进行评价,届时将统计评价参评率。对学生提出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反馈。
3.各学院(部)要做好学生评价和教师反馈情况总结,总结应包括学生反映较好和较为突出的问题、教师反馈和学院(部)反馈情况等方面。
各学院(部)应认真做好各项自查,于5月18日前将检查报表、总结材料(附件1、2、3、5)交教务部(行政楼203)。
联系人:郁老师,电话:87760026(9200026)。
教务部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