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21〕8号
关于调整人文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学院的要求和安排,为配合学院做好规范和加强人文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和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人文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刘伯茹
副主任:宣王威
委 员:孟琳琦、石杭科、雷梅珍、罗马、李巧苗、张起俊、刘鹏崇、李红莉、闫慧霞、何芳、周伯煌、童丽珏、张国超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关于成立人文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 》(人文学院〔2019〕6号)同时废止。若发生领导分工调整或各部门负责人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人文学院
2021年5月31日